魔蝎小说 > 青春校园 > 失散多年的哥哥成了大佬,说要养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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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文具、零食,统统都塞书包里,有时连笔袋都懒得用,直接放书包前面的小隔间。有时笔帽弄丢了,笔尖还会从书包里面扎出来。

    林嘉琛抱着他的腰,陆既明便捏着他的手,回头看他,说道:“有时候钢笔漏水,还会把书包弄得全是墨水,洗也洗不掉是吧?”

    林嘉琛道:“你怎么知道?!”

    “因为我见过啊。”陆既明道,“你小时候背过哪几个书包,我到现在都还记得。你三年级开学那年——应该是三年级吧,咱妈斥巨资给你买了个奥特曼书包,你还记不记得?”

    林嘉琛很害羞,“哼……”了声,便又抱紧了陆既明。

    他记得那书包还挺贵的,质量也不太好,非常之华而不实,溢价很高。但不知为何,他那天就是一眼看上了,非它不可。

    由于他表现得太喜欢,老板还不给讲价,妈妈要带他去别家看看,他也死赖着不走。

    妈妈没办法,只好给他买了。

    结果他刚背去学校第一天,他钢笔就漏水了,把他笔袋、书包都给淋了个透,回来就挨骂了。

    而且那书包质量真的很差,他刚背了半个学期,上面的奥特曼就掉了一层皮,还是他哥买了管502胶给他粘上的。

    林嘉琛道:“是那钢笔质量不好!小时候真的好穷,都用不起好的钢笔……”

    陆既明不接受,老神在在道:“因为你总要买那些花里胡哨的文具,我用的英雄牌钢笔就很好啊,几块钱一支,用了三年都没坏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林嘉琛无言以对。

    除了这个,陆既明记得之前打开林嘉琛书包,总能随机刷新出各种垃圾,包括但不限于——吃完的蛋黄派袋子、干脆面袋子,还有一次翻出了半包拆了封的辣条,夹在两本练习册之间都压扁了,油挤得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现在想想,当时没有揍他一顿,真是算他脾气好。

    好在现在长大了,倒是不这样。

    柜子里还有最后一个没拆的快递,林嘉琛问道:“还有一个是什么?”

    陆既明拿美工刀拆开,见里面又是两个书包,居然是JanSport的,一个黑色,一个雾蓝色。其中黑色的那一只,和林嘉琛之前的书包完全一模一样,只不过他之前那个有点破了。

    林嘉琛道:“哥,你也太懂我了吧!这个包真的很方便,我原本也想买个一样的来着。”

    陆既明笑了笑,不说话。

    他发现林嘉琛还蛮恋旧的,有那么几件T恤、短裤,还有那双洞洞鞋,都快要被他穿烂了。

    等穿到实在没办法再穿,他就会再买个一模一样的,并且还不忍心把旧的那一个扔掉,觉得已经有感情了。

    过了这么久,最喜欢的还是那条夜市街。

    两人收拾了一下,便拿着书包、文具回了房。

    林嘉琛在书桌前整理明天要带的东西——明天一共四门课,哥哥给他买的活页本上刚好有四个分隔页,那带一本就够了!又往笔袋里装了些圆珠笔、修正带什么的,一起放进书包里,把拉链拉好,放在了椅子上。

    陆既明又道:“那你背这个书包,另一个我背。”

    林嘉琛道:“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背双肩包的场合吗?”

    陆既明想了想道:“万一呢。”

    林嘉琛发现哥哥对那双肩包也挺情有独钟的,都已经被他淘汰了,还要cue它。刚刚他嫌那包丑,哥哥还解释说那包分区做得很好。

    之前哥哥给他买过那么多东西,有些他也不喜欢,哥哥看他不喜欢也就算了,从不多说一句。

    陆既明说:“其实那包我在美国也有一个,我创业初期天天背着它上下班,背了快两年。”

    他不是像林嘉琛那样恋旧的人,他用旧了一件东西也会买个一样的,但他会把旧的那个丢掉。

    他很极简主义,很难接受自己家里出现功能重复的东西,一切都要刚刚好,不然就会很难受——只不过现在被林嘉琛的极繁主义和随心所欲给治服了。

    但不知为何,唯独那用旧了的双肩包,他至今都还舍不得扔掉,还放在他家储物间里。

    林嘉琛“嗯?”了声,忽然觉得自己刚刚对那双肩包有些“言重”了,毕竟那可是哥哥的来时路,又问道:“哥,你那时候是不是特别辛苦?”

    陆既明搭着书桌坐在一旁,说道:“是很辛苦……不过也很庆幸。”

    要不是那几年那么拼,他现在也没办法以半退休的状态在平州陪着林嘉琛。

    如果当初没创业,那他现在可能还在硅谷上班。

    找到林嘉琛后,他估计会想办法把林嘉琛弄到美国去,先读个语言学校,再在加州读大学。

    但两人可能无法像现在这样住在一起,他忙起来,林嘉琛的很多事可能也会顾不上。林嘉琛一个人在异国他乡,估计也会很没有安全感。那两人要面对的挑战可就太多了,远没有现在这么幸福。

    林嘉琛有些哽咽了,又抱住了陆既明,拿头去顶陆既明的胸口,赖赖唧唧地道:“所以我真的特别珍惜……”

    他真的很庆幸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光。他都觉得自己眼下的幸福,是靠透支他余生,甚至之后几辈子的幸福换来的。

    但即便下辈子、下下辈子都注定了要凄惨,他此刻也还是要坚定地和哥哥在一起,他要抱着哥哥不撒手。

    他说道:“我真的一点也不嫌弃这个包了,它真的很好、很善良。我明天要背着它去上学,我要感受你的来时路!”

    陆既明只道:“没事,你就背你那个。”

    其实林嘉琛的来时路也很辛苦,比他更辛苦,在他创业时,林嘉琛也在病床前照顾妈妈。

    两人像是在失散的这些年,把该吃的苦都吃完了,才能换来此刻的幸福。

    林嘉琛看了眼Apple Watch,都快要十二点了,便拉住陆既明的手道:“哥,你今晚就睡我房间吧,当了情侣就是要每天抱在一起睡觉的。”

    陆既明笑了下,应道:“好。”说着,拉着他上了床。

    卧室顶灯已经关了,只留了床头一盏落地灯。林嘉琛181的大高个,缩在陆既明怀里却是小小一只。

    陆既明是个大J人,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想事,又安排道:“明天先送你上学,我自己再回来收拾行李搬过去。你有没有什么必须要带的东西,我给你带点换洗衣服可以吧?”

    林嘉琛想了想道:“也没什么非带不可的……我们周末还要过来吧?”

    陆既明“嗯”了声。

    两人就这样聊着聊着,都开始打起了哈欠,陆既明便道:“早点睡。”说着,把落地灯关了。

    林嘉琛侧卧在陆既明身旁,躺了一会儿,便把手摸进了哥哥睡衣里,贴在哥哥胸口,又捏捏。

    陆既明只感到自己身旁躺了一只非常不安分的小猫,顿了顿,把林嘉琛抱紧了,给了他一个窒息般的拥抱,让他动不了,说道:“该睡觉了,宝宝,你明天还要上早八,还要上高数呢。期末要是挂科了,你要挨揍的。”

    林嘉琛眉眼低垂,哭唧唧道:“唔……好命苦!”顿了顿,又叫道,“哥哥。”

    陆既明“嗯?”了声,很温柔。

    黑暗里,林嘉琛只听得到哥哥的声音,感受得到哥哥的体温,嗅得到哥哥的气味,却唯独看不到哥哥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感觉很奇妙,仿佛是用另一种方式重新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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